明明白白投保 不宜輕易退保

新聞來源:長城人壽    日期:2008-05-30 保險條款是保險合同的核心內容,消費者在投保前和拿到保單后,一定要認真閱讀條款內容。消費者應重點閱讀“保險責任”和“除外責任”兩項。   保險合同有個重要原則,就是“如實告知”義務。保險法規(guī)定,訂立保險合同,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保險合同的條款內容,并可以就保險標的或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,投保人應如實告知。   雖然退保是消費者享有的一項基本權利,但投保人在投保壽險后不應輕易退保。退保會使投保人在經濟上蒙受損失,特別是未交滿兩年保險費的情況下,退保金更少。退保后再重新投保,會因年齡的增長而多交保險費。為確保消費者權益,長城保險提醒您注意以下幾個關鍵時間:  ?。保疤焱侗*q豫期 一般來說,客戶收到保單后的10天是“猶豫期”,投保人要利用這段時間仔細研究保單或詳細咨詢。  ?。叮疤炖U費寬限期 考慮到投保人可能由于手頭資金周轉不靈等種種原因,不能按期繳保費,保險公司一般都會設定一個延繳保費的寬限期,大多為60天。   保險合同中止2年內 消費者如果在60天寬限期內未繳保費,保險合同中止,相關保險利益也暫時中止。如果中止保險合同后,想恢復原有保單,一般在保險合同中止2年內,投保人可申請恢復,與保險公司達成復效協議,但要補繳失效期內的保費及利息。